【扰乱会场秩序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规定 , 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害公私财产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 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十九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 ,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扰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 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 , 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扰乱车站、码头、民航站、市场、商场、公园、剧院、赌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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