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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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 您提问的问题属于《婚姻法》的内容 。一、能达成离婚协议的 , 以离婚协议为准;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 ,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特殊情况:1、夫妻一方负担较多义务的 , 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的规定 ,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 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的规定 , 离婚时 ,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 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一方离婚时生活困难的 , 可以通过协商向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请求适当帮助 。根据《民法典》第1090条的规定 , 离婚时 , 如果一方生活困难 , 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过程中无过错一方可以向有过错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4、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 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 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的规定 ,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 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 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 ,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帮助 , 请点赞并采纳 。如有更多问题 , 欢迎进一步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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