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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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债权人代位权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 ,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 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 由债务人负担 。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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