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赔偿多少


哺乳期离婚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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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赔偿多少】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 , 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 不在此限 。哺乳期离婚 , 不能作为女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 。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 , 凡是涉及到赔偿的 , 必须是有一方存在过错 , 无过错方提出的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所以哺乳期离婚不是获得补偿或赔偿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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