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不要所有共同财产时 , 可以考虑将财产捐赠出去!
文章插图
【夫妻离婚房产两方都不要怎么办呢?】双方均不要所有共同财产时 , 可以考虑将财产捐赠出去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 ,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 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 , 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 , 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 , 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 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 ,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 , 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推荐阅读
- 离婚二年还可以起诉分财产吗?
- 喝酒对生育有什么影响
- 怎么样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何把房产证作废
- 继承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 夫妻都有企业配偶承担债务吗?
- 棚户区改造有房产证吗?
- 新世界铁林为什么和大樱子离婚
- 异地离婚可以在女方这边诉讼吗?
- 农房如何办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