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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姓名权会如何处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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