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的标志是 罗马法形成完整体系的标志是

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的标志是《民法大全》的编纂完成 。 《民法大全》包括四部法典 , 分别是:《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 。 《民法大全》又叫做《国法大全》 , 也被称为《查士丁尼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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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尼法典》的介绍
《查士丁尼法典》由四部分组成 , 完成于公元530年左右 。 《查士丁尼法典》由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 , 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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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尼法典》由委员会把自2世纪初以来历任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收集在一起 , 剔出其中互相矛盾的条例后编成 。 《法学汇纂》 , 由委员会把历代罗马法学家有关法律问题的论文和著作汇编而成 。 《法理概要》 , 由委员会编成指导学习法律的文献 。 《新法典》 , 由查士丁尼命人将自己执政时期的法令编辑而成 。 以上4四部法律文献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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