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运用增值评价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 )


增值评价的初步探索
近年来,国内高等教育领域在增值评价上也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探索 。
例如,华东政法大学在实施书院制教育改革时,就系统运用了增值评价的理念和手段 。2017年5月,华东政法大学在全国政法类院校中率先成立了文伯书院 。书院推行了以实体化书院为基础的全过程书院教育体系、以通识课程为核心的博雅教育体系、打造四度空间的书院社区和构建形成全员育人合力的导师制四大举措,并注重以增值评价来作为评价机制的核心 。
作为受教育者,学生从改革中的受益程度是跟踪评估的核心关注点 。开展基于学生的增值评价是实施跟踪评估的最佳切入点,也是提高书院制教育质量的杠杆 。它可以检测书院制改革真正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了什么价值,也会兼顾对书院制改革运行状况的自查 。
首先是开展了三位一体的增值评价,融合书院学生自评、他人评价、与非书院学生的对比,共同测量书院制改革带来的增值 。在学生自评中,一方面通过自行设计的问卷,调查书院学生对各项举措的满意度以及对自身成长的感受,另一方面通过座谈、发言或报告观察等多种途径寻找相关证据 。
【增值|运用增值评价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他人评价中,通过访谈教育共同体的各类成员,包括导师、学生、辅导员及家长等利益相关者,获取他们对学生成长的评价,从不同视角探测书院教育的价值 。
与非书院学生的对比,则通过引入合作方提供的通用于全国同类高校的学情调查工具,比较两类群体的评价结果差异,以及观察两类群体在同一竞赛、活动或考试中的表现差异,来识别书院教育作为干预手段的成效 。
实践证明,增值评价的实施既肯定了华政书院制教育改革的价值,鼓励了办学积极性,也明确了书院建设过程中尚存在的不足,实现了以评促建的初衷 。
(作者分别为华东政法大学教育评价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本文为上海市哲社规划课题“师生共同体理念下的高校书院导师制研究”〈项目编号A1913〉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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