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消费|正观快评:餐饮业“隐性消费”是病,得治

近日,广东深圳市民王女士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她和朋友在一牛肉火锅店就餐,结账时发现每份餐具被收取了3元钱,商家称“餐具本来就是收费的”。采访人员调查发现,从餐具费到餐位费,从茶水费到酱料费,餐饮行业存在各式各样的隐性消费,点餐时店家不主动告知需要收费,结账时却计入账单。
巧立名目的隐性消费可谓花样百出,除开上述四种常见的表现形式,还有人遇到过纸巾费、服务费、烤盘费、炭烤费等,甚至有消费者曾为白开水付费,可以说,只有你想不到的隐性消费,没有商家想不出来的收费项目。隐性消费让人防不胜防,有受访者抱怨到:“反正几个人一坐下,啥也没点就已经消费十几元、几十元了。”
餐饮行业隐性消费由来已久、司空见惯,但并不意味着这样的收费合理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显而易见,“事先不告知,事后强收费”的隐性消费,是赤裸裸的侵权行为。
然而,相较于隐性消费的司空见惯、防不胜防,消费者主动维权的案例可谓少之又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巧立名目的隐性消费已近乎行业潜规则,不少消费者并未意识到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很多人觉得为了几元、十几元和商家理论、纠缠不值得,大多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
但现实情况是,那些选择与商家就隐性消费“斤斤计较”的消费者,无论是与商家据理力争,还是选择投诉,往往都能免除这笔费用。这也恰恰说明了,面对不合理的隐性消费,首先需要消费者勇敢站出来说“不”,而不是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只有每个消费者敢于较真、勇于较真,才能形成维权合力,倒逼商家收费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相反,若大家都甘愿吃哑巴亏,只会助长商家的嚣张气焰。
当然了,遏止餐饮行业隐性收费,更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商家收费项目进行核查,对于那些存在隐性消费的不法商家依法严厉惩处,提高商家侵权代价。同时,也不妨对那些典型的隐性消费侵权案件及时公开通报,以案释法,既能对其他商家产生威慑效果,也能让消费者更加了解隐性消费的具体表现形式,从而知法懂法会用法。
打击商家隐性消费的侵权行为,需要消费者较真,更需要相关部门为消费者撑腰。唯有二者形成合力,才能杜绝商家的侵权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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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若松
【 隐性消费|正观快评:餐饮业“隐性消费”是病,得治】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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