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负面清单:让新型研发机构“放得开、管得住”


清单|负面清单:让新型研发机构“放得开、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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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等为代表的新型研发机构,积极探索实行科研经费负面清单制度,期待更好地发挥其聚合科技资源、促进成果转化等职能 。郑金武摄
采访人员 郑金武
科研经费“不够花、不好花、不管用”的困局,严重阻碍了我国科技创新的步伐 。瞄准科研经费管理难点,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
今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时提出,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 。
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副所长袁汝兵告诉《中国科学报》,科学研究带有不确定性,“事前预算审批”的科研经费,“预设”了科研过程,不利于开展科学研究;明确科研经费分配机制,赋予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将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解决一个重要“堵点” 。
“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
近年来,我国一直采用“正面清单”模式管理科研经费 。该模式强调事前审批,对科研项目各环节管理有其正面作用 。“科目设置过细、预算申报过严、预算调剂过繁 。”袁汝兵说道 。
例如,以前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和咨询费严格区分,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互相独立,实际需要的间接费用不可列支或比例过低 。“经费的科目设置过细,管得太多,导致‘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 。”袁汝兵说 。
负面清单,起源于国际商贸往来活动,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清单之外的行业或领域则充分开放 。
科研经费负面清单模式,是在科研经费从申请到使用、完成等一系列过程中,把法律法规或相关制度禁止的事项汇总编制成清单的模式 。
在袁汝兵看来,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是基于对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充分信任基础上的充分放权,负面清单是放权的底线 。
负面清单模式提倡的是“法无禁止皆可为”,是科研经费管理体系的重大变化 。“必须预先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的风险分析,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设置‘负面清单’ 。”袁汝兵表示,“‘负面清单’条目的编制一定要有法可依 。”
此外,还应设立专家参与机制,要向科技管理、财税、审计乃至纪检等相关专家广泛征求意见 。袁汝兵表示,“清单”的产生应充分征求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这既是对国家政策的积极宣传,也是形成负面清单条文的重要方式 。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人才工作委员会执行秘书长王洪亮表示,负面清单可以根据新型研发机构和项目需要,结合管理部门要求自主制定,但也要秉持“底线”思维 。如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要“严禁从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的行为;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行为;严禁设置‘小金库’、账外账,或虚报冒领、虚列支出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禁用于与科研无关和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严禁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国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
负面清单是科研经费监管的红线 。袁汝兵强调,一切虚假经费支出和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与科研不相关的支出,都应纳入负面清单 。
“试水”负面清单管理
2018年,《北京市支持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个性化合同管理制度,赋予其人员聘用、经费使用、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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