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仿”名牌假酒生意:兑真酒仿口感,包装最重要( 三 )
岳鸿在和采访人员交流时也表现得很谨慎。他声称,在仓库时不敢大声说话,无法和采访人员电话沟通,只能通过文字交流。
为了躲避检查,仓库通常在夜间开工。岳鸿称,如果不是急单,雇佣的工人上班一般从晚上十一点开始,工作到早晨五六点休息,如果很急,就额外在下午再安排一点活干。他称他在广州和佛山都有仓库,这样一旦有一个仓库有人来检查,就转移到另一个仓库加工,以保证客户的酒水供应不受影响。
实际上,假酒非法生产和销售问题,一直是食品安全领域的关注重点。早在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和打击制售假酒等违法行为。
而非法制售假酒的案例,近年来屡见不鲜。随着食品药品制假售假手段日趋复杂隐蔽,销售逐步向网络渠道转变,2019年,公安部专门组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持续组织开展打击食药环犯罪的“昆仑”行动,将侵权假冒、特别是事关健康和安全的制假售假等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
多地公安机关集中查处制售假酒等犯罪案件,维护食品安全。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生产者在酒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酒冒充合格酒的,或销售者销售该类酒品的,达到一定金额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良善进一步说,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的金额达到法定刑罚起点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九条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规定,可追究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刑事责任。若未达到法定刑罚起点,则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对生产者或销售者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赵良善指出,生产者或销售者若因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酒,给消费者造成伤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者或销售者还需向消费者支付酒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实习生 单萍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秦山
【“高仿”名牌假酒生意:兑真酒仿口感,包装最重要】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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