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精算( 六 )



由上述内容可知,只有当参与这种蓄水机制的个体数越多时,保险人才可能较为精确的确定为承担风险所需的费用及相应的每个投保人需缴纳的保费,只有在此基础上,保险人才能进行正常的经营,蓄水池的功能才能稳定地发挥 。这里,保险人是以危险事故的出险概率为基础来计算保险费的,由大数定律可知,只有当投保人数足够多时,出险概率才趋于稳定的概率值,否则实际发生保险事故的频率可能偏离实际的概率值,从而可能使保险人因对所承保的风险估计错误而蒙受损失 。因此,在实际的保险实务中要争取尽可能多的保户参加保险,这样才能进行合理的费率厘定,实现稳健经营 。

在实际的经营中,我们还必须注意大数定律在保险业务中应用的两个条件 。根据大数定律,以往的经验数据越多,对危险事件的出险概率的估计就越准确,而这种估计的准确性是能否准确预测未来危险的前提条件 。但是另一方面,即使我们能准确估计出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如果未来可承保的危险单位数较少时,也很难准确估计未来会面对的风险 。为使预期结果能很好地接近真实结果,必须将概率的估计值运用到大量危险单位中 。因此,大数定律的应用具有双重性 。

第一,准确估计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保险公司必须掌握大量的经验数据 。经验数据越多,对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的估计就越准确 。

第二,一旦估计出了危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还必须将此概率估计值运用到大量的危险单位中才能对未来损失有比较准确的估计 。

在用经验数据进行对未来风险预测时,保险公司往往假设:过去事件发生的概率与未来事件发生的概率相同,并且对过去事件发生的概率的估计是准确的 。但是过去事件发生的概率与未来事件发生的概率往往不一样,事实上,由于各种条件的变化,事件发生的概率是不断变化的,另外,也不能从过去经验数据得出完全准确的概率 。所有这些都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之间必然存在偏差,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也就是这种偏差造成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承保大量保险单位来提高得风险预测的准确性 。

【人身保险精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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