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程序(民事案件一审庭审超详细流程)
民事案件的过程 , 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诉、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几个阶段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 ,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 。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 。质证也属于一种辩论 。而在法庭辩论阶段往往并不需要太多辩论 。民事案件比的是谁的证据更充分 , 更有证明力 。一、宣读法庭纪律
开庭前 , 首先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 一般如下: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 ,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 , 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 未经审判长许可 , 不准发言、提问;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 , 可在休庭或闭庭后 , 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指出;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 , 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 , 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 , 责令退出;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 , 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
二、开场白
读完法律纪律后 , 审判员(即法官)会讲一段开场白 , 例如:
审判员:某某法院今天就原告赵某与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 , 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 , 由审判员张某某独自审判 , 书记员陆某某担任记录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 , 当事人对审判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
三、询问是否回避
开场白后 , 法官会问原告 , 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 所谓回避 , 意思是 ,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利益 , 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的 , 例如法官是对方当事人的爸爸或者舅舅等 , 原告如果申请回避 , 可以回答:“申请 。”不过 , 一般开庭 , 都是回答:“不申请 。”问完原告 , 法官会问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 一般被告也回答不申请 。
四、询问材料是否收到
过后 , 法官会问原告 , 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是否收到?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原告一般回答:“收到了 , 明确的 。”问完原告法官也会问被告同样问题 。
五、法庭调查阶段
(一)原告陈述
首先法官会让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而原告一般只要把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部分读一下就行 。需要注意的是 , 如果开庭时又有新的诉讼请求要补充 , 可以在读完起诉书后 , 进行补充 。例如对法官说:“原告需要补充一下诉讼请求 , 作为第三点 , 由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1万元 。”如果原告要改变诉讼请求 , 例如原告要求子女和原告生活 , 后来要求判决子女和被告生活 , 可以读起诉书前 , 直接说:“原告请求变更诉讼请求 , 请求法院判决子女和被告生活 。”然后继续读起诉书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