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持有者个人和企业有什么区别,域名持有者类型


4月12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WIPO)专家组针对肯尼亚航空申请仲裁中国域名持有人持有的KQ.COM案(编号:D2016-0153),作出裁决,驳回投诉 。此案宣告肯尼亚航空仲裁失败 。
小编详细查看了裁决书,认为这里面有几点经验是值得域名持有者学习的,有利于域名持有者在仲裁案中对自已域名的保护,下面,我们来详细地看一看 。
此案中,肯尼亚航空认为KQ.COM与投诉人享有权利的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理由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分配给肯尼亚航空的代码为KQ,且取得了KQ KENYA AIRWAYS THE PRIDE OF AFRICA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这一点上,专家组予以认可,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好争辩的,公司申请仲裁域名,必然是因为这个域名与自身的品牌或商标或其它权利方面相关联,否则也没有仲裁的必要了 。
其次,肯尼亚航空认为域名持有人对KQ.COM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原因为肯尼亚航空并未授权域名持有人使用KQ商标,且域名并未用于善意提供商品或服务 。
在这一点上,域名含义的多样性发挥了作用,虽然肯尼亚航空持有KQ商标,但是两个字母的KQ并不是仅对应肯尼亚航空的KQ商标啊,KQ还有空气,看球,快钱,口腔,孔雀,昆曲等多个含义 。果然,域名持有者称这个域名是用来建立“看球”网站的,并且拿出了租用服务器、网站策划书、页面效果图等证据 。看球网站可与肯尼亚航空是完全牵不上关系的,更谈不上对消费者的误导 。
说到这里,小编觉得有必要提醒域名持有人,“域名并未用于善意提供商品或服务”可是一个很容易范的错误,要知道有的域名持有者手中往往持有大量域名,这些域名当然不可能全部建站,它们大部分是指向一个出售页面或停放页面,这些网页或多或少地都包含有一定的出售信息(出售页),或者是产生关联广告获取商业利益(停放页),这在域名仲裁中将是非常不利于域名持有人的证据,你将很难证明你的停放页面广告,没有误导消费者产生商业利益的嫌疑 。
所以,小编要提醒域名持有者,不要随便停放,也不要在页面明显标注域名出售信息 。这个案例里,KQ.COM页面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
1、在域名含义里挑选一个大众化、不容易引起争议和侵权的含义,来做为网站的“计划”项目,至于这个项目何时上线,谁管它呢?
2、不要域名出售,而是项目合作 。
仲裁案中,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肯尼亚航空认为域名持有人恶意注册和使用KQ.COM域名,理由是肯尼亚航空曾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域名持有者,寻求域名有偿转让,随后有代理人联系肯尼亚航空,让其报一个价格 。
要知道,“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是非常重要的“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的证据之一,如果投诉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域名持有者是打算将域名出售给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那么认定域名持有人是恶意将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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