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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的具体条件、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 。(1)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坚持告诫在先、执行在后的原则 。(2)强制执行必须发生在限期缴纳期满之后 。(3)采取强制执行前,应当依法报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5)扣押、查封、拍卖或者变卖等行为具有连续性 。(6)个人及其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的范围内 。(7)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变价抵缴税款时,应当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 。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前置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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