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装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中国服装协会;英文名称:China National Garment Association;缩写:CNGA 。
第二条 本协会是全国从事服装、鞋帽和相关服饰、配件、原辅料的生产、科技、教育、流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
第三条 本协会以振兴和发展中国服装行业为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党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总任务,结合行业情况,积极地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在会员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当好政府部门的参谋和助手;反映行业情况及会员的愿望与要求,维护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竭诚为会员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
第四条 本协会经民政部核准注册登记,业务上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并接受民政部监督管理 。
第五条 本协会的会址设在北京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研究行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拟定行业长远发展规划;向政府部门提出全行业的技术、经济政策和行业立法建议并协助政府贯彻实施 。
(二) 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促进企业平等竞争 。在行业内推动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与实施,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
(三) 推动行业的科技创新 。开展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工作,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
(四)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搞好行业的技术、经济、管理等各种标准的制、修订及宣贯工作 。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开展行业产品质量监督、认证及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 。
(五) 开展行业基本情况调查和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工作 。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推进行业信息网络建设,开展信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行业期刊 。
(六) 研究分析国际经济形势,关注国际贸易发展趋势,建立健全行业的产业保护机制,协调解决贸易争端;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参加并组织国际性专业会议及活动 。
(七) 提供产业咨询服务 。接受委托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并参与项目责任监督;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服装产品的政府采购和招标工作 。
(八) 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专业市场 。组织开展行业及上下游企业间的经营、生产、管理、人才、技术的交流和咨询服务工作;举办国内外服装专业性展会及活动;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行业推荐表彰活动;大力推进自主品牌建设,提高自主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
(九) 开展行业各类专业人才培训、推介等服务工作 。
(十) 承办国家有关部门、其他社会团体和会员单位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在服装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
凡从事本行业生产、科技、教育、流通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地方协会或相关的社会团体,承认本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均可申请入会成为单位会员 。单位会员的法人代表为参加协会的正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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