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 )


纳税调整数为已计入税前会计利润但应扣除的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 。
应纳税所得额=1000-20
=980万元
应纳所得税=980×33%
=323.4万元
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3234000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234000
实际上缴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234000
贷:银行存款3234000
年末,将所得税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3234000
贷:所得税3234000
(二)纳税影响法的会计处理
纳税影响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纳税影响法又可具体分为“违延法”和“债务法” 。《所得税会计处理规定》中要求企业一般应按递延法进行帐务处理 。同时,也允许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债务法” 。以下分别举例说明这两种方法的具体操作 。
1、违延法的会计处理
违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 。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递延税款”余额的影响 。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 。
企业采用递延法时,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应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 。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缴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
例3某公司某项固定资产原值为2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为10年,公司自己选定的折旧年限为5年(不考虑净值的因素) 。假设该公司前5年每年实现利润1000万元,后5年每年利润总额为104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
根据上述资料,公司应作以下会计处理 。
第一年:
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每年应提折旧额=200÷10
=20万元
按公司选定的折旧年限计算每年应提折旧额=200÷5
=40万元
时间性差异=40-20
=20万元
按照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交所得税=1000×33%
=330万元
按照应纳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1000+20)×33%
=336.6万元
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336.6-330
=6.6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3300000
递延税款6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66000
公司第二、三、四、五年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同第一年 。
第六年
按照税前会计利润计算的应纳所得税=1040×33%
=343.2万元
按照应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纳所得税=(1040-20)×33%
=336.6万元
两者之差正是前面所计提的递延税款,应在本年摊销数6.6万元 。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343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66000
递延税款66000
实际交纳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3366000
贷:银行存款3366000
第七、八、九、十各年度所得税会计处理同第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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