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闽南女人为何结伴跳海?( 二 )


对此 , 阿茂们只觉好笑 。
现实上 , 「不落夫家」本就如其所愿 , 持久不孕不育也是她和姊妹们精心经营和彼此监视的成果 。 两性关系疏离确切不移 , 感情熬煎却其实谈不上 。

民国时期,闽南女人为何结伴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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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年月末片子《孀妇村》即以平易近国的惠安风俗为故事布景
早在新婚之夜 , 阿茂就在闺蜜潘大姊的帮忙下 , 穿上特制的衣服 , 上下密不通风 , 谨防死守 。 为确保满有把握 , 陈二姊、谭三姊又塞给她铰剪、绳索若干 , 丈夫若想硬上弓 , 不免流血五步 。
新婚只是第一关 , 她们还要持久一路切磋不到夫家糊口的各种策略 , 磨砺相关身手 。 姊妹们的楷模是南从头至尾村的阿右 , 成婚十二年 , 从未与丈夫同睡过 , 不染纤尘 。 谁跟丈夫睡了 , 谁就是「臭人」 , 休想再在姊妹中安身 。
中国女人不缺闺蜜 , 但组织性规律机能赶上阿茂们的并不多见 , 在同样流行此风的广东 , 它有个悦耳的名字:金兰契 。
不嫁使人自由
依从惠安的风尚 , 阿茂在年少时就招朋引伴 , 与同村三位要好姊妹结为了亲密伴侣 , 年数稍长又能干的潘大姊是组织的魁首 。 姊妹间工具共用 , 衣服共穿 , 劳动帮工 , 经济合作 , 同耕同宿 。
在重男轻女的闽南传统农村 , 女儿们怙恃不疼 , 兄长不问 , 只有闺蜜姊妹间相知相爱 。 她们遍及认为 , 姊妹集体是比原生家庭更主要的归属指标的目的 , 是安居乐业的根底 。
稍大一点 , 阿茂们四个便正式在神坛前赌咒结拜 , 义结金兰 , 立下同生共死的盟约 。
四人彼此至为亲密 , 但年长些的潘大姊与陈二姊还要更亲密 , 她们日常的言谈举止 , 在阿茂看来与戏文里的才子佳人并无二致 。
民国时期,闽南女人为何结伴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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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安女服饰独特 , 有人形象归纳综合为:「封建头 , 平易近本家儿肚 , 节约衫 , 华侈裤」
近似的极端姊妹社群 , 普遍分布于中国华南地域的珠三角、闽东南、湘南等地 , 组织布局也相差不多 , 当作员多是同村近里一路长大的闺蜜 , 同吃同穿同住 , 相依相恋 , 往往在神前起过誓 , 要同生共死 。
一旦出嫁 , 姊妹们各奔工具 , 金兰契势必难以维持 。 是以 , 鼓吹、强化厌男思惟 , 视夫家糊口为设想敌 , 对生育、公婆凌虐的疾苦多加强调 , 并极端强调贞洁的价值 , 是闽粤各地金兰契组织的配合保存策略 。
如潘大姊曾援引亲身履历告诉阿茂 , 汉子都蠢笨不胜 , 没一个好工具;陈二姊则劝诫她 , 家庭是个疾苦窝 , 只有姊妹最靠得住;谭三姊也说 , 生孩子很恐怖 , 公婆皆祸害 。 姐妹要想长相厮守 , 只有矢志不嫁 , 嫁了也要不返夫家 。 邻村甚至有人传习巫蛊术 , 谩骂新婚丈夫尽早夭亡 , 以便一劳永逸解决问题 。 时人有诗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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