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知识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联合启动“商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程”的通知
中国商业联合会各部门单位、代管协会及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各地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落实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提高商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建立一支规范的商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队伍,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联合启动“商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程”专项行动 。 该工程将与商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挂钩,并纳入商务流通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考评体系 。
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经营发展部共同组建“全国商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 。
为抓紧落实工程,根据《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管理办公室决定在全国各地举办商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食堂餐厅等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加工与仓储运输等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二、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法律法规体系介绍
1. 食品安全涉及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认证制度
2. 重要法律法规解释
第二部分:通用基础知识
1. 食品安全危害及控制措施
2. 食品经营企业的卫生要求、设计及方法
第三部分:安全管理
1. 突发事件及应急管理
2. 可追溯性体系建立及产品召回程序
第四部分:运营管理
1. 生鲜食品保鲜与现场加工管理
2. 国际知名零售商食品安全管理模式
三、证书颁发:
1、参加本项目培训的学员,修完本项目规定内容,经考核合格,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联合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合格证书,统一编号管理 。
2、中国商业联合会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设立专门网站,将培训合格学员的有关信息及证书信息供相关政府部门和公众查询 。
四、培训费与报名方法:
培训时间:2009年6月26日-27日
培训地点:北京
统一收费标准:15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管理办公室指定培训机构的培训 。 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全国商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涛13552375002
电 话:010-82895267 82893218 传 真:010-51413283
E-mail:77472008@163.com
网 址:(食品安全管理网)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抄报:商务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抄送:会领导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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