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法文献之蜀茶法

 蜀茶法[Shu tea decree] 宋代茶法专论 。
其文以高度凝炼的手法,总结了蜀茶法的沿革,指出川茶行榷弊多利少,反映元祐党人反对禁榷川茶的政治立场 。 作者洪迈(1123~1202),字景庐,别号野处,鄱阳人 。 官至端明殿学士 。 本文作于宋庆元二年(1196),载《容斋随笔 三笔》卷十四:“蜀道诸司,唯茶马一台最为富盛,茶之课利多寡,与夫民间利疚,他邦无由可知 。 予记《东坡集》有《送周朝议守汉州》诗云:‘茶为西南病,氓俗记二李 。 何人折其锋,矫矫六君子 。 ,注:二李,杞与稷也 。 六君子,谓思道与姪正孺、张永徽、吴醇翁、吕元钧、宋文辅也 。 初熙宁七年,遣三司干当公事李杞经画买茶,买以蒲宗闵同领其事 。 蜀之茶园不殖五谷,唯宜种茶 。 赋税一例折输,钱三百折绢一匹,三百二十折紬一匹,十钱折帛一两,二钱折草一围,凡税额总三十万 。 杞创设官场,岁增息为四十万 。 其输受之际,往往压其斤重,侵其加直 。 杞以疾去,都官郎中刘佐体量,多其条画 。 于是宗闵乃议民茶息 。 收十之三,尽卖于官场 。 蜀茶尽榷,民始病矣 。 ……一岁之间,通课利及息耗至七十六万缗有奇 。 诏录李杞前劳而官其子 。 后稷死于永乐城,其代陆师闵言其治茶五年,获净息四百二十八万缗,诏赐田十顷 。 凡上所书,皆见于国史 。 ”
【茶法文献之蜀茶法】洪迈此文简述了禁榷前园户负担二税的概况,蜀道四路赋税总额三十万缗,李杞榷茶增至四十万缗,李稷年均八十五万缗,至陆师闵达百万缗,蜀民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 此文还引苏轼诗,概述了“六君子”反对二李榷川茶的斗争经过,这六人均系蜀人,深知当地人民疾苦,不怕丢官,相继挺身而出,为民请命 。 六君子分别为周表臣、周尹、张宗谔、吴师孟、吕陶、宋大章 。 上引苏轼诗注中依次为六人之表字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