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来论丨“恶搞零食”太“污”了,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 低俗|来论丨“恶搞零食”太“污”了,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近日,深圳的张女士在14岁儿子的床头储物盒里发现了一堆疑似“计生用品”的盒子,张女士仔细一看,里面装的竟是一种“恶搞糖果”。某电商平台有几十家店铺将零食包装成恶搞礼物,这些零食的售价在几块钱到十几块钱不等,大部分是以“礼盒装”形式售卖,美其名曰“整蛊、恶搞”,一些商家还“贴心”地备注上“保密发货”。此类低俗的所谓恶搞零食包装上,往往没有备注生产厂家等信息。
诸如“姨妈巾棉花糖”“老婆乖乖丸”“老公温顺颗粒”等等所谓的“恶搞零食”,都是在包装和名字上玩“花头”,放在货架上很显眼
,吸引小朋友的好奇心。
这些做法明显涉嫌违规,乃是商家有意打“擦边球”,在零食里夹带暧昧、低俗、软色情等恶俗元素,不仅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还触犯了相关法律,监管部门应依法对其全面查处,对生产销售“恶搞零食”的商家施以严惩。
“恶搞零食”的目标消费群体,主要是以学生为主的未成年人,而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已经学到了一些基本知识,对万物又充满了好奇心,能够识别食品包装的文字,可是缺乏足够的辨识力,并不清楚这些“玩梗”背后的真实含义,往往误以为是好玩、有趣的内容,勾起购买的欲望。可见,商家之所以采用低俗、露骨的外观和包装,就是为了在第一时间吸引未成年人的注意,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由此可见,“恶搞零食”太“污”了,将原本属于成年人的“玩梗”,过早引入未成年人的世界,容易对未成年人形成误导,危害他们的身心健康,不可不防。
而且,此类“恶搞零食”大都属于三无产品,生产质量不可靠,且包装设计盗用其它正规品牌,亦有侵权之嫌,并在学校周边店铺公开销售,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监管部门需对其依法查处,告诫商家要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恶搞零食”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已经成为了网红食品,那么平台就该履行社会责任,不能任由“恶搞零食”肆无忌惮地售卖。
网络普及,未成年人触网率很高,可以轻松接触、购买到“恶搞零食”。因此,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日常行为,如果发现孩子购买、持有“恶搞零食”后,要主动与孩子进行沟通,了解其购买消费的真实目的,帮助其提高辨识力,拒绝消费低俗、色情产品。同时,也要注意防止过度打击孩子的好奇心,可以及时做心理辅导和性教育,引导孩子正确认识“性”,树立健康的价值观。
作者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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