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
【设立分公司具备的条件】
推荐阅读
- 如何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守门员 应该具备哪些能力呢
- 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首次设立了什么项目? 了解一下二青会闭幕时间
- 公司设立纠纷的管辖在哪一个法院呢
- 刑事拘留就一辈子污点吗 刑事拘留需要具备的条件
- 开装修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 送给需要的你
- 失业险怎么返还 申请返还同时具备的条件
- 想顺产要具备哪些条件
- 重婚罪要具备哪些条件
- 播音主持的需要具备的职业素养有哪些?播音主持的三大职业素养
- 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