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射法[Discount decree] 宋代茶法之一 。
始于太宗淳化三年(992)刘式、薛映 , 天圣元年(1023) , 由三司使李谘进一步完善推行 。 目的在于革三说法弊端 , 这是使人中与茶盐等专卖物脱钩 , 唯以现钱为中介的茶法 , 是茶从禁榷向通商过渡的茶法 。 其法解除了原先榷茶官给本钱 , 园户将生产的茶叶全部卖给山场等做法 , 准许商人与园户自相交易 , 但必须在官置买茶场进行;官府收取茶商息钱 , “给券为验” 。 如罗源场原官府预给本钱二十五文的活 , 给商人卖价为五十六文 , 其中三十一文即为息钱 , 由茶商向官府贴纳 , 另付茶农二十五文 , 即可取茶 。 茶户则要据远近再付给商人四至六成的“饶润” 。
【茶业法规之贴射法】这种交易并非完全自由 , 茶价由官府决定;如贴射者少 , 仍由官场收买园户茶叶 。 此法对官府十分有利 , 茶与边籴脱钩后 , 虚估之弊不再存在 , 原落入东南大茶商腰包的茶利又回流国库;政府不付本而坐收息钱 , 又可省去大笔运输费用 。
对商人也很有利 , 原来三说法时 , 官府强行摊派的多为陈恶粗茶 , 现向园户购买可得好茶 , 且饶润超过了耗茶数量;园户取消预付本钱 , 饶润比耗茶几乎翻番 , 实际上负担了原由官、商承担的运费和汇总费 , 但避免了私茶的骚扰 。 贴射法可谓一石三鸟;财政增收节支 , 边储可有保障 , 茶无积滞 , 但由于大茶商及其代表人物翰林学士孙奭等反对 , 行不二年即被废止 。